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 豫医保办【2019】28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公司2019年老员工居民医疗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原则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普通全日制在校老员工应当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确保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人人参保、应保尽保。
二、费用交纳标准
按照文件要求,今年我省所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采用统一标准250元/人/年;在校老员工不再有优惠,也统一执行该缴费政策。
三、本次交纳费用有效期
本次收缴的费用为居民个人2020年全年的医保费用,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即2020年1月1日零时起生效,2020年12月31日24时截止。
四、参保对象
公司所有在校老员工
五、缴费办法
各学院、各班要积极宣传国家医保的利好政策,鼓励员工积极参保,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填写2020年大中专院校员工参保模板电子版,注意只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缴费金额即可,各班将费用收齐后以班级为单位将参保汇总表电子版和费用报学院团委书记处,各学院团委书记将本学院参保电子版汇总完毕后,以学院为单位将员工参保电子版数据同时发员工处齐瑞强老师、财务处李丹老师内部邮箱,费用以学院为单位交学校财务处一楼财务服务大厅;要求统一用支付宝或微信交纳,财务处一楼财务大厅可直接扫码支付,微信、支付宝通用,一律不收手续费。
六、相关要求及说明
1、各学院、各班要认真统计参保员工数据,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员工参保的关键信息,不能有任何错误,建议直接从学籍数据复制粘贴,要反复审查核对,确保提交的数据零错误。
2、严格按照250元/人的收费标准收取,严禁乱收费或搭车收费,费用收齐后要及时将费用逐级上交,避免丢失。
3、务必在2019年10月18日下午5点前完成此项工作,按时交纳费用并提交信息。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咨询员工处齐瑞强老师、李款老师,
联系电话:0391-7669303 13673384880 (齐老师) 17365935215(李老师)
特此通知。
员工工作处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