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系管理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公司人事聘用制度改革,根据《郑州交通学院2010年岗位设置工作第一阶段实施方案》、《郑州交通职业学院管理管理岗位实施细则》、《郑州交通职业学院辅导员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人部发〔2007〕59号《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及河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公司人事制度改革,规范组织机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强化岗位管理和职位管理,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水平,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形成富有活力的人才选拔机制,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员工,建设一支思想进步、素质精良、能力突出、精干高效的基层管理队伍,以推进系部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 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
3. 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 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7. 个人志愿与服从组织决定相统一的原则。
三、竞聘范围
系部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
四、选拔任用的条件和资格:
(一)系部管理岗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策及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2.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
3.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4.工作能力强,办事效率高,能够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技术;
5.身体健康。
(二)系部管理岗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学院声誉,履行受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和理论水平;
2. 为人正派,勤政廉洁,团结同志,品行良好,有全局观念,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3.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任职岗位工作的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
4. 身心健康,能够适应任职工作岗位的要求;
5. 中层干部学历、职称、年龄参照《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执行;
6. 基层岗位中,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拥有高校教团队格证书。年龄女不超过55岁、男不超过60岁。
(三)系部管理岗位基本职责
管理岗位职责是在某管理岗位上应承担的管理工作范围、任务、权限、责任和义务,是应承担的管理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是考核受聘人员的依据。各部门应根据具体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在管理岗位基本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管理岗位职责、岗位任务和责任目标;不能履行相应管理岗位基本职责者,不能被聘任到相应管理岗位。
1、中层干部
中层干部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和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主持本部门工作;负责主持部门或学院布置的有关重大业务研究课题,负责或协助有关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拟定或审定本部门工作中的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总结等;参与制定并组织落实学院有关政策、任务、目标,做好部门协调和组织工作;检查、指导、督促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对本部门范围内教职工的廉政勤政负责。
2、基层管理人员
基层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岗位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负责本部门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的管理工作,或阶段性管理工作,或专门性日常管理工作,独立完成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起草相关业务范围内的研究报告,制定有关工作计划和个人工作计划,提出有关的工作建议和工作思路;撰写有关公文或文稿、调研报告,起草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总结等;执行制度、流程和标准,并对积累的工作经验进行归纳整理形成科学的工作规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聘用:
(1)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2)严重失职、渎职,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的;
(3)在岗位调整期间,任人唯亲,四处活动,拉帮结伙,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民主测评中,群众反对意见大的;
(5)其他对系部、学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六、竞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岗位(10月10日—16日)
向全校公布我系岗位设置、任职资格和条件以及竞聘办法。
(二)公开报名(10月17日—20日)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交系办公室(报名表从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