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员工(含退役复学员工)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在校退役士兵员工(含退役复学员工)申报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校在读的本专科生中,原公司退役复学员工及专升本中有服义务兵役经历的员工,均可申请。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均属国家助学金,不能重复获得。如果退役士兵员工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此次勿再重复申请此项目。申请学期员工必须正常在籍,如休学、退学等也不能申请。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员工(含退役复学员工)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一按照每生每年3300元执行,每学期1650元。
三、申报工作流程
1.请各学院、各班级摸排退役士兵员工,对在校退役士兵员工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在校全日制退役士兵员工提交退役证复印件、填写《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1)提出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已获得本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员工无需重复申请。
(注意事项:之前已经提交过退役证复印件材料的员工,本次也需要提交,一学期一申请。)
3.请各学院于3月22日上午12点前,以院系为单位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和退役士兵员工的《退役证》复印件提交至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1.本通知涉及到的退役士兵员工基本信息,请各学院、各位老师务必注意保护员工信息数据安全,要“一对一”与员工核对信息,切勿大范围直接公布员工基本信息。
2.各学院、各班级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相关政策宣传,退役士兵员工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关系广大退役士兵员工的切身利益,根据全国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能补报,请确保符合条件的员工知晓政策,并切实做好情况摸排和数据的统计核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员工不漏一人。
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4日